1、外籍人員申辦就業許可需提交如下材料
(1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(三資企業還需提交企業成立批準證書復印件)、公司章程、合資合同(合資、合作企業)的復印件;
(2) 聘用外國人原因的報告(詳細說明聘用原因、職務、用人單位蓋章);
(3) 聘用意向書(聘用副總以上職位,須同時提供企業董事會決議);
(4) 外國人的中文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(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能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)及護照復印件(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);
(5) 醫療機構近期出具的外國人的健康狀況證明復印件;
(6) 填寫外國人就業申請表(在申辦單位處蓋章)一份,近期二寸證件照片一張貼表上。
注:內資公司聘用外籍人員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,無主管部門的,可直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,并攜帶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
2、外籍人員申辦就業證需提交如下材料
(1)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(正本);
(2) 經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或確認的外國人健康證明;
(3) 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與被聘用外國人簽訂的《勞動合同》(復印件);
(4) 有效護照正本及復印件;
(5) 外國人就業登記表一份(在申辦單位處蓋章)一份,近期二寸證件照2張。
3、外籍人員申辦居留證申請
來京任職、受聘的三資企業外籍工作人員及其隨行家屬(配偶、父母、未成年子女)應持“Z”簽證入境,入境后30日之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辦理居留許可,投資者和企業法人代表居留許可的有效期為2年,其他人員居留許可的有效期一般為1年,但不超過護照有效期。
申請居留許可時,需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供下列材料:
(1)本人有效護照及簽證及住宿登記證;
(2)填寫《外國人簽證、居留許可申請表》并蓋所在單位公章及代辦單位公章, 粘貼一張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(3)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《營業執照》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、北京市勞動 和社會保障局簽發的《外國人就業證》或國家外專局、國家外專局授權單位或北 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簽發的《外國專家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(4)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《健康證明書》原件(年滿18周歲以上和首次申請居留許可的);
(5)提供任職或者就業單位公函,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明,父母和子女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(出生證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