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法規定: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。該規定的目的是:一是便于商標局對全國商標使用許可情況的管理;二是通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審查,從中發現問題,及時糾正,更好地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,三是通過《商標公告》向社會公布商標使用許可情況,為消費者選購商品提供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