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款征收方式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各稅種的不同特點、征納雙方的具體條件而確定的計算征收稅款的方法和形式。
稅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七點:
(一)查賬征收
查賬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賬表所反映的經營情況,依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,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單位。
(二)查定征收
查定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從業人員、生產設備、采用原材料等因素,對其產制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、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賬冊不夠健全,但是能夠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納稅單位。
(三)查驗征收
查驗征收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應稅商品,通過查驗數量,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其銷售收入并據以征稅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經營品種比較單一,經營地點、時間和商品來源不固定的納稅單位。
(四)定期定額征收
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典型調查,逐戶確定營業額和所得額并據以征稅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無完整考核依據的小型納稅單位。
(五)委托代征稅款
委托代征稅款是指稅務機關委托代征人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征收稅款,并將稅款繳入國庫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小額、零散稅源的征收。
(六)郵寄納稅
郵寄納稅是一種新的納稅方式。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納稅,但采用其他方式納稅又不方便的納稅人。
(七)其他方式
如利用網絡申報、用IC卡納稅等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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